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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张掖市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11:42:42
  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和省委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9﹞55号)、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市委编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卫生服务体制机制加强机构编制保障服务的通知》(张编委发﹝2022﹞4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4.热爱卫生健康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户籍不限。
 
  7.30周岁以下指199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4月2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3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8.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等资料。
 
  9.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
 
  10.具备与引进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引进: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以及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引进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医学定向生、委托培养生、项目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及名额
 
  见附件1:《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2.报名地点及方式:各用人单位办公室(具体见附件1备注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参加了2024年全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会已报名人员需进行二次报名。现场报名的,在各用人单位办公室提交报名资料;网络报名的,需在5月4日(1天)到兰州市复审相关资料,具体审核地点与各单位报名负责人联系,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名资料:报名者填写《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有效期内)、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扫描件(A4纸张);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有效期内)、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扫描件(A4纸张);有执业资格证提供相应资格证件,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08岗位的临床医学专业需提供3年及以上二级医院麻醉科工作经历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由用人单位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并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2.初审基本条件: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2)通过目测、谈话、随机提问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应辩能力及专业能力,符合医务人员职业要求。
 
  3.审核相关资料,汇总汇报报名和审核情况。
 
  4.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料联合进行复审。对在引进过程中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计入本人档案记录,5年内不准参加我县组织的相关招考(聘)工作。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取消相关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于2024年5月5日(1天)在兰州市举行。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有误或通讯不通,导致报名人员不能参加应聘,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符合初审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公开面试。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原则上不低于1:2,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其中01、02、05、08、17岗位引进人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低于1:2的,开展业务水平测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直接聘用。
 
  3.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专业素养,包括医学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人选确定与聘用管理
 
  (一)拟引进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
 
  (二)体检
 
  拟引进人选确定后,由县卫健局和引进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拟引进人员负担。体检不合格的或自行放弃的,所缺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三)考察
 
  体检合格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提供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聘用管理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面向招聘单位和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公示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公示对象,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取得拟引进资格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按期提供资料的,取消引进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期内,3年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由用人单位直接解除聘用合同,县卫健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违约的,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服务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引进工作在民乐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卫健局会同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936-4455077(县卫健局)
 
  0936-4416213(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936-4421502(县纪委监委)
 
  报名联系人:
 
  民乐县人民医院 魏 源联系电话:15193430443
 
  民乐县中医医院周 珊联系电话:15393624307
 
  民乐县妇幼保健院牛玉国联系电话:18793669472
 
  民乐县疾控中心 马博联系电话:15109361139
 
  民乐县第二人民医院魏 源联系电话:15193430443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