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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张掖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7 10:19:51
  张掖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一、目标范围
 
  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进一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力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加强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024年,我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山丹县、民乐县、肃南县6个县实施“特岗计划”。
 
  二、计划和岗位
 
  (一)全市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0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3年。
 
  (二)各实施县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张掖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三)“特岗计划”实施县的县城所在地的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统筹组织、以县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各县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农村教育情怀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不超过32周岁。
 
  4.以本地户籍为主,具体户籍要求由各实施县自主确定。要求为现户籍地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二)学历要求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岗位具体学历要求由各实施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三)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须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笔试成绩单在有效期内)、符合报名条件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笔试通过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四)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毕业高校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对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内容不确定的,可提前拨打报考县电话进行咨询。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件必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并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大小应小于20K,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报名不能通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能修改。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各设岗县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志愿服务县的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设岗县未设置该学段该学科岗位的,报名结果无效)。“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选拔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确认通过不代表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3),由县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12:00,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考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15:00,逾期均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因信息修改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向当地县(市、区)提交修改申请后,无需等待修改信息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按照正常流程完成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除“个人身份信息修改”中的两类个人身份信息外,经报名系统确认通过的其他报考信息,如有填写错误,报考人员可点击“填写报考信息”中的“修改”按钮自行修改,一旦点击“修改”按钮并保存后,必须重新提交报考信息进行报名确认,并点击“报名结果”查看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重新提交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则报名不成功。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由全省统一组织实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人社、财政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统筹组织实施好招聘工作。市、县教育和人社部门要按照省上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做好本行政辖区内的考务实施工作。各级考务组织实施产生的工作费用由同级财政负责承担。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招聘岗位要求的笔试试卷类型(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详见《张掖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表》(附件1)。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者,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考场设置
 
  全市“特岗计划”考试考点设在甘州区,每个考场安排30人,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应尽量编排在同一个考场。市考务实施机构于6月12日前将试卷预订单和考场设置编排情况报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以后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实施县公告为准),地点在“特岗计划”实施县公布的指定地点。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实施县要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由实施县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张掖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统一安排部署,相关县教育、人社部门按要求分别组织实施。各县要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要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实施县财政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各实施县要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施县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实施县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本市在本市跨县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笔试成绩达到调剂县区设置的本岗位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实施县报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县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实施县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实施县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复审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将发布录取通知文件,设岗县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各实施县要对标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享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实施县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2万元提高至4.18万元,按规定参加“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超出中央工资性补助外的部分,由县财政负责补齐。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实施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实施县负责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