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张掖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决定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下属4个事业单位5个岗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选调计划详见《张掖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者除符合《岗位简表》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等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条件详见简表),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党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9日—9月16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网络报名以发送邮件成功时间为准。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现场报名地址、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岗位简表》。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2022年张掖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表内照片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报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6张。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诚信承诺书和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如无法到现场参加报名,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能够如实证明身份的复印件亦可)。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上述材料原件统一扫描为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和附件固定格式名为:报名岗位(代码)—姓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9月17日至18日,共2天。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对初审合格人员复审,审查结果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本人,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的程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裸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重点考核选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本岗位报名人数与公开选调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情况可放宽到2:1,报考比例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岗位公开选调计划,并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各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领取。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综合能力。面试人员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调主管部门研究可按1:2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予以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五、人选确定与管理
(一)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
(二)组织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成考察组,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性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
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规定,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干部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公示
体检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岗位计划和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考生本人。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拟选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市卫生健康委将选调结果报市人社局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确定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待遇。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1.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统一指导下进行,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调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新闻媒体、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公开选调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wjw/)等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笔试和面试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张掖市纪委监委:0936-12388
张掖市人社局:0936-8360763
咨询电话:张掖市卫生健康委:0936-8298208
张掖市疾控中心:0936-8291068
张掖市妇幼保健院:0936-8688628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附件1:
附件2:张掖市卫生健康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