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工作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工作程序及组织形式
(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张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张掖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三、选调计划和职位
详见《张掖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张掖市县(区)、乡镇(街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2年以上人员(不包括中央、省属驻张单位)。
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符合条件的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3.具有基层工作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党政机关、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文字写作岗位工作2年以上(须在基层所在单位从事文字写作2年以上经历);
4.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职位表》所列的学历层次及专业(专业方向)要求;
7.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表所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至2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张掖市水务局615办公室(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1号)。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由张掖市水务局组织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网络报名电子邮箱详见《职位表》。
网络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统一扫描为PDF文件,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和附件固定格式名为:报名岗位(代码)-姓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
(2)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加注同级人社部门意见的《202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文字写作岗位工作2年以上)证明(加盖公章);组织人社部门录用(聘用)文件复印件和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公务员(参公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6张(蓝底)。
(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张掖市水务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月27日至28日18:00,共2天。现场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现场审核考生资料;网络报名的,由张掖市水务局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48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或邮件反馈考生。初审结束后,因提交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补报。
2.资格复审
张掖市水务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审查结果由张掖市水务局电话通知考生,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将比例降至2:1,若减少比例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并在张掖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1日18: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时可降为1: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当天予以公示。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工作需要,另行确定。具体以考生《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准考证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市水务局负责通知考生领取。
(三)综合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选调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
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人选确定与管理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各岗位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
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
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规定,重点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干部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确定人选
张掖市水务局党组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分岗位按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对象。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者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主管部门通过一定方式在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将选调结果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确定岗位等级,执行相应待遇。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选调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八、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统一指导下进行,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选调工作相关信息通过张掖市水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zhangye.gov.cn/swj/)等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
4.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张掖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水务局 0936-8685513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 0936-12388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8360763
张掖市水务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