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张掖市委组织部同意,张掖市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为张掖市会议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岗位简介 |
选调人数 |
专业要求及有关条件 |
张掖市会议接待服务中心 |
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下 |
从事文稿写作及综合业务 |
3 |
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 |
二,选调范围
从市、县区、乡镇(街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包括中央、省属驻张单位)在编在岗的八级管理岗位及以下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从事文稿写作及综合业务。
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副科级职务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工作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参加选调。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须有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或在党政机关从事文秘工作经历2年以上(计算截至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5.在事业管理岗位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6.公务员(参公人员)参加选调的,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参加选调的,须在乡镇机关服务满5年(均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7.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8.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9.与市委办公室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本次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市委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至18日。
2.采取网络报名(发送电子邮件至413385758@qq.com)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张掖市会议接待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市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或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审核同意盖章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基层工作经历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一并扫描为PDF格式后,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
3.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二)初审反馈
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至19日。审核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反馈,原则上在收到报名人员材料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0日到市委办公室综合科领取《准考证》,并携带近期2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6张。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选调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直到达到开考比例。
(三)笔试
采取闭卷、“裸考”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以《准考证》有关信息为准。笔试结束后,成绩在中国张掖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的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上有关信息为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选调人数1:1.5-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市委办公室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会议接待服务中心工作。考察组重点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了解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情况及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等问题的要立即进行查核,经查核确有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形成综合考察意见。
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确定人选
召开市委秘书长专题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按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体检公示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标准,对确定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体检,本环节只递补1次。
体检合格者分别在市委办公室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市委办公室将选调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入后,不再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五、纪律与监督
(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选调工作的全程监督及举报受理。
(二)选调工作相关信息通过中国张掖网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
(三)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联系咨询电话:0936-8216218、18609362345
受理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0936)12380、8218933
2.诚信承诺书
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