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解决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缺额问题,扎实推进全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为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南华初中、农村中心小学(含少年军校)及所属幼儿园在编在岗专任教师选调5名教师到城区初中工作,选调20名教师到城区小学工作,选调15名教师到城区幼儿园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素养。
2.报考者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1972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25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三定”表为准。须有5年及以上农村从教经历(农村从教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25日,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跟班学习经历不计入农村从教年限)。
3.报考初中教师职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初中语文教师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报考幼儿园教师职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近五年年度考核和德能评价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与选调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详见《高台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详见《职位表》)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8日,共2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309室)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农村教学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职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交的各项资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职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7月29日,共3天。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知本人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考试程序。
笔试本职位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1:3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3年7月29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主要测试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基本政策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对报考者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夫妻双方均在我县除城关镇以外的其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均满3年的,报名时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选择其中一方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近3年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等次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及口头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
考察对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职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结果分合格、不合格。
考察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证件不全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参加选调情形的。
四、确定拟选调人选
(一)会议研究。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职位按选调计划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对各职位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由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公开选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信息通过甘肃高台网(www.gaotai.gov.cn)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5920612(高台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