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3名。
(一)社区综合岗位(岗位代码01):10名,面向社会招聘;
(二)社区服务岗位(岗位代码02):3名,面向沙河镇或社区工作满6年以上且在岗人员招聘。
社区综合岗位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进行笔试;社区服务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但最低不得低于1:2。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3.具有临泽县户籍或临泽生源,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因婚姻关系已经领取结婚证的,一方为临泽户籍或生源地的,另一方户籍在外地的,可以报考。
4.社区综合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至2005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服务岗位:在沙河镇或社区工作满6年以上,群众认可度高、工作成效较好且仍在岗人员,可适当突破年龄、学历条件限制。
5.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已通过公开招考被临泽县公安、环保、城市执法、民政、水务、统计等部门及事业单位聘用的协管和辅助等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606按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8:30至12月1日18:00,共5个工作日。
(1)登录系统后填写《临泽县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上传近期2寸(jpg格式、不超过100KB)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扫描件;
(4)上传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扫描件。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7日8:30至12月4日18:00,共6个工作日。报名结束后,因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初审的,不予补报。
(二)报名费收取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按规定标准进行缴费,2023年12月5日18:00前未缴费的,视其主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606,打印笔试准考证(统一用A4纸打印),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律等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援助、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社会人才,以及社区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目前在社区工作的人员,在分数并列时可优先聘用。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所要求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临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新招聘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办理入职手续,如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半年,如无工作经历的,见习期为一年。新招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沙河镇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薪酬待遇按照《张掖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张民发〔2023〕127号)规定执行。
2.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沙河镇统一实施日常管理。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1.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县民政局组织实施,并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936-595338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36-5520666
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泽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