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潮州市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开选拔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潮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潮州市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函》(潮机编办〔2022〕24号)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24名专职教研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拔计划
公开选拔专职教研员24名(具体见附件1)
二、选拔范围
符合以下选拔条件的潮州市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各级教研机构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正常履职能力和身体条件,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3.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有正确的价值观,为人正派,积极进取,有团队合作精神。
4.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热爱学习,自觉为提高教育质量贡献智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显著;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中成绩卓著;在教师队伍中有声望、受认可。
(二)专业条件
报考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8年以上教学教研工作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52周岁以内,正高级职称或获得特级教师称号;
(2)50周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副高级职称;
(3)45周岁以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含5年);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职称3年以上(含3年);报考学前教育教研员的条件放宽至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取得中级职称5年以上(含5年)。
2.报考高中教研员须具备以下条件(1)且具有(2)、(3)条件其中之一:
(1)市一二类中学高三备课组长(学科教研组长)、市学科中心组成员工作经历,或专职教研员工作经历;
(2)省(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3)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市高中青年教师教学观摩课比赛一等奖;1~3届广东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潮州赛区一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团体获奖的,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一师一优课”课例获省部级奖或精品课课例获省部级奖。
报考义教教研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且具有(2)、(3)条件其中之一:
(1)学校相关学科教研组长、毕业班备课组长、市(县、区)学科中心组成员、专职教研员的工作经历;
(2)省(市)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3)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市青年教师教学观摩课比赛一等奖;1~3届广东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潮州赛区一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省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团体获奖的,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一师一优课”课例获省部级奖或精品课课例获省部级奖。
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与健康、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教研员岗位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且具有(2)、(3)条件其中之一:
(1)学校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市(县、区)学科中心组成员、专职教研员的工作经历;
(2)省(市)“三名”工作室主持人或曾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性表彰;
(3)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市青年教师教学观摩课、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等市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1~3届广东省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潮州赛区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教育教学成果获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团体获奖的,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一师一优课”课例获省部级奖或精品课课例获省部级奖。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职称专业三者原则上必须一致,个别岗位可放宽标准(见附件1)。
4.在职高中教师报考义教教研员的,应具备上述报考义教教研员的条件。
5.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当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选拔的报名截止日。
四、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教研员工作按照报名、评议、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00分计,由评议得分加面试得分构成,各占50%。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潮州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市教育局)。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只留复印件)
(1)《潮州市教育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拔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潮州市直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所在工作单位出具8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有学科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教研员应有指导开展毕业班教学教研的经历)及近8年师德考核结果的证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的有关材料。
(5)其他相关荣誉及业绩材料(提供主要教学、教研业绩材料)。如有下列材料,报名时一并提供:
①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论文、著作发表或获奖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课题立项通知和结题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⑤报考者受邀在各级教育部门作报告,指导和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获得各级教育部门奖励,教学经验得到推广,收集整理和传递教育教学资源、信息编成专辑或专题报告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⑥条件中提及的其他各种奖项证明材料。
(6)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7)报名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评议程序。
资格审核贯穿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评议
成立评议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提交的业绩资料进行综合评议。
综合评议采用实名量化方式进行,专家组量化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报考者的评议最终得分。评议过程由局机关纪委委员现场监督。综合评议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综合评议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第五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具体岗位报名不足5人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三)面试
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其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潮州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面试包括说课和答辩,流程为:备课--说课--答辩。
1.说课
(1)时间安排:备课15分钟,说课15分钟;
(2)成绩计算:按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30%计入综合成绩。
2.答辩
(1)时间安排:10分钟。
(2)成绩计算:按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20%计入综合成绩。
3.考试合格分数线
(1)说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答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试合成成绩按照评议成绩占50%、说课成绩占30%和答辩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同一岗位报考者合成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评议得分、说课成绩、答辩环节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所有报考者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领取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连同综合评议分数,汇总计分。
4.拟进入体检人员公布时间和方式
面试结束后在潮州市政府网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上公布报考者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由潮州市教育局根据评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潮州市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 (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潮州市教育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jyj/index.html)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如发生递补,则递补人员再次公示。
(七)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评议得分、说课成绩、答辩环节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报考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规则:根据市教育研究和教师发展中心岗位设置情况及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岗位存量足够情况下,按拟聘人员原聘任岗位等级聘任;在岗位存量不足情况下,按相关岗位聘任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1、报考者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报名和面试:粤康码为绿码,有报名前和面试前(以报名时间和面试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报名和面试情况的报考者。
(2)不得参加报名和面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报考者;
②报名和面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④不能提供报名前和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报名和面试情况的报考者。
2、报名前和面试前准备事项
(1)报考者须按要求提前准备报名前和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报考者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①所有报考者面试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报考者面试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要提前了解本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完成三天两检后方可参加考试。
注: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②报考者应提前了解现场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③因现场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现场。
④在现场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粤康码、报名前和面试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报考者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①所有报考者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②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③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面试期间报考者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面试。
4、报考者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选拔过程中,将实时按照潮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报考者,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工作要求
所有参与人员不得作出违反工作纪律、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咨询电话:2805331;
举报或者投诉电话:2802395。
潮州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