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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潮州技师学院招聘教师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0 09:42:35

2023年潮州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和《潮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3版)》(潮人社规〔2023〕2号),结合潮州技师学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潮州技师学院(原广东省潮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是潮州市政府主办,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的培养中级、高级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潮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是潮州市发展最快、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社会最关注的职业院校,是集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评价和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元化的综合性办学实体。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具体详见《潮州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2月2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于2023年12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即1987年12月25日-2005年12月24日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8-40周岁(即1982年12月25日-2005年12月24日出生);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潮州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报名时间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
 
2.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PDF版(相关纸质文件请予以妥善保存,招聘过程中将进行复核),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并以“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在报名规定时间期限内,发送至电子邮箱:czsjgxx@163.com(考生咨询电话:0768-250334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扫描件(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须粘贴证件照后再扫描,纸质版文件请予以保存);
 
(2)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证件照(JPG格式);
 
(3)身份证(PDF格式,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技工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和成绩单(PDF格式,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各1个文件);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出具在报名前取得的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PDF格式);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和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的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PDF格式);
 
(7)国有单位的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PDF格式)。
 
4.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20231201-20231206)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的扫描件。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在报考相近专业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在国内正规高校官网寻找报考专业的课程设置,将相应课程与自身专业课程进行对比并出具文字说明(文末附网址链接和网页截图,落款须手写签名),同时出具承诺书保证上述内容真实有效。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除《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管理岗位(岗位代码:20231207)人员须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以下简称《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技工院校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已列入《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代码为2位数)的,符合相应培养层次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专业(代码为4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技工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主动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2024年1月5日前以邮件方式(发至考生报名邮箱)反馈初审结果。
 
2.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潮州技师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复审应现场提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如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试讲采用黑板板书授课。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2.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60分以上为合格。同一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四)体检
 
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国潮州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公布。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集中参加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潮州技师学院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招聘单位将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把体检结果通过电话或信息等方式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撰写考察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考察人选有关情况,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列为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chaozhou.gov.cn/zwgk/szfgz/srlzy/index.html)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潮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768-2503341
 
监督投诉电话:0768-2129235
 
附件:
 
 
 
 
 
潮州技师学院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