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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11:22:06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东莞滨海湾新区工程建设中心、东莞滨海湾新区财政投资审核中心是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月29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bhwdjb@163.com。
 
  2. 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PDF扫描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PDF扫描件;
 
  (5)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7)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核时一并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以供查核。
 
  (二)资格初审
 
  由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滨海湾党建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资格审查情况由滨海湾党建办通知考生。
 
  (三)考核
 
  本次引进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入围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历学位验证证明等材料。考察阶段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引进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招考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引进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引进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岗位表中“以上”、“以下”包含本级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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