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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4:40:46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招聘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凤岗人社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2名合同制聘员,岗位1为财务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岗位2为人社、医保业务工作人员,从事人社、医保业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不适宜聘用为政府工作人员的情况。
 
(二)岗位条件
 
1、岗位1:财务人员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
 
(4)限东莞市凤岗镇户籍;
 
(5)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文字功底;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2、岗位2:人社、医保业务工作人员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2023年、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年龄30周岁以下;
 
(4)限东莞市凤岗镇户籍;
 
(5)有良好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文字功底;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grsyb@163.com邮箱。具体如下: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4月3日(5个工作日)。
 
2、报名资料:报名表(通过网上公告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鉴定证明(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电子彩照1张。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考人只可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3)本镇财政供养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资料,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另行通知。应聘者该期间应确保所提供联系方式通讯通畅,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收到考试通知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等能力。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笔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数和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于“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公布。
 
面试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体检。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单题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招聘单位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应聘者获知体检结果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于招聘单位同意复检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一次复检,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估和考察,应聘者应予以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审查资料。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通过“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二)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单位可调整招聘条件、岗位数或取消本次招聘。
 
(三)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之前”“之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及报名相关事宜由凤岗人社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房巧婷联系电话:0769-87751135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凤岗分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