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排镇消防员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缓解石排镇消防工作警力不足现状,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排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1人。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整治办2人。
二、工作任务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承担灭火救援、社会救助、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和各类突发应急救援任务,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火灾整治办巡查员:主要负责协助公文处理、防火检查、宣传培训、财务会计、火场勘察、视频制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文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没有纹身,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含)以下;
5、具有高中(含应届毕业生)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备适应消防员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考虑聘用: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2)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
(3)具有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经验。
(4)拥有初级会计证书者优先(以上人员的招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3、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岗位;
8、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薪酬待遇
按照石排镇相关工作岗位待遇标准执行。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公告时间
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2月16日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地点:东莞市石排镇石横大道119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原件):《2022年石排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表格请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或自行打印。提供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4张。
2、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证明。
3、提交其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B2牌或以上)、退伍证或其它专业技术类相关证明等材料。
4、资格审查。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招录对象提交的《2022年石排镇专职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对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报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门复核。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列入选拔考核范围。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30%、笔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构成应试者的总成绩,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含)以上。
1、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考核地点在石排消防救援大队,体能测试考核时间待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2)。体能考试成绩当场向招录对象公布并签字确认,现场接受申诉。
2、笔试。主要测试考察对象基本素质、政治意识、公共文化、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等知识。笔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命题,确保命题质量和保密,在石排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笔试考核时间待定。进入笔试的考生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30%计入总成绩。
3、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只有一次机会,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不通过直接淘汰。面试工作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石排镇党建工作办及石排消防救援大队参与,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面试参照《面试评价表》(附件3)实行量化评分,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综合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与面试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40%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入围体检的人员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通知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格检查单位应当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确定的具备三甲资质的医院名单(附件4)中,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六)公示
由石排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应聘者素质进行综合评估,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经招录大队组织研究、组织部门审核,报市消防救援支队审批后,由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被录用人员需在石排消防救援站进行为期3个月的封闭式集训,切实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内退出的,可从待补录人员名单中,按照成绩排名依次补录。待补录人员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六、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应聘者在报名、考试、体检等阶段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予录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排大队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利队长、刘雷
联系电话:86520119
附件:1-5.doc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石排大队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