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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8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3 10:40:38

东莞市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招聘教职工公告

 

根据寮步镇公办幼儿园的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幼儿园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东莞市寮步镇公办幼儿园属事业单位,经费由寮步镇财政全额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享受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待遇,正副园长年薪20万—30万,教职工年薪5万—13万,工资福利待遇由寮步镇财政统发。共招聘教职工84人,岗位要求及人数详见《东莞市寮步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7.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8.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教师和保育员岗位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其他岗位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
 
2.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东莞市寮步镇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教职工岗位表》(附件1);
 
3.关于相关资格证书,如个人承诺在2023年8月30日前能够提供原件或者合格证明,视为符合报名条件。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所需报名资料压缩发送至dglbjyj@vip.163.com邮箱。报名咨询电话:0769-23382206(梁老师)。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至17日。
 
2.报考要求:
 
(1)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不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报考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以“岗位+报名者姓名”命名,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
 
(3)本次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报考需提供资料:
 
(1)《东莞市寮步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版;
 
(3)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资料扫描版。
 
(二)资格审核
 
由招聘工作小组审核报考人员资料,按1:3的比例初步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并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正副园长岗位:结构化面试10分钟、无领导小组讨论(按照实际时间计算)。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2.专任教师岗位:说课5分钟、才艺展示3—5分钟,共计约10分钟。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3.美术、体育、舞蹈、信息技术岗位:说课5分钟、才艺展示3—5分钟,共计约10分钟。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4.保育员、保健人员、财务、文员岗位:面谈5分钟。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5.厨师、厨工、面点师、清洁工、花匠、水电工后勤岗位:面谈5分钟。另加心理品质测试(不纳入评分,作为参考);
 
6.面试考核成绩计算: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总分,取平均分得出考生最终成绩(保留两个小数)。
 
(1)面试考核成绩=结构化面试(50分)+无领导小组讨论(50分),总分为100分;
 
(2)面试考核成绩=说课(50分)+才艺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3)面试考核成绩=面谈(100分)。
 
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政审
 
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拟入围人员进行政审。
 
(五)体检
 
体检选在东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需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无理由迟交者视为放弃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拟聘人员体检或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并经查实不能聘用的,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按程序进行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批准的,不得逾1个月(从录用之日起)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镇内公办幼儿园的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工作单位。
 
用人单位要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1个月期满,经考察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资格审核贯穿报考全过程,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者经面试、体检、政审后予以录用,请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