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文联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文联决定公开招聘1名第三类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综合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艺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文字组织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人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填写一份报名表(黑钢笔填写或打印),并附上个人简历。
报名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至8日。
4、报名地点:东莞市可园北路2号东莞文联大楼4楼办公室。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12日。根据招聘条件,由市文联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现场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1、笔试
时间:2023年9月19日10:00~12:00。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文联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按照笔试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文联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市文联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市文联提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市文联将拟招用为聘用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文联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文联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如因特殊情况对考试时间、方式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东莞市文联将另行通知考生,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及时留意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22837233;联系人:谈丽云
东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