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23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东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市妇儿中心)是市妇联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5名第四类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课程研发专员1人、运营管理工作人员1人、教务管理工作人员1人、活动策划专员1人、音乐创作专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文化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用“001岗位+名字”命名以文件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ccdg@vip.163.com,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结合应聘岗位职责及市妇儿中心“东莞妇女的公共空间”“莞邑儿童的智乐园”“‘妇’字品牌的大展馆”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理念,撰写一份市妇儿中心品牌建设工作方案(Word文档);
(3)身份证、户口本;
(4)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新聘用四类或以下类别普通聘员,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9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13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市妇联和市妇儿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1、初评
初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日。由市妇联和市妇儿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提交的工作方案进行初评,初评按照百分制计算,80分(含80分)为达标分数线。市妇联将在初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女性网站公示初评达标考生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名单,通知考生拿取准考证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综合分析和专业技能等能力。通过资格审查及初评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初评成绩不计算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主评委给出的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妇儿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女性网站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22225961;联系人:卢奕雯
东莞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