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残联系统2023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残联机关及有关直属单位决定公开招聘34名聘用人员。为确保这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22个岗位共34人,其中行政综合类岗位5人,教师类岗位12人,辅助类岗位7人,其他类岗位10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残疾人事业,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聘员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报考者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聘用在同一事业单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聘用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在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按照以下相关要求提交资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表(如与招聘单位及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干部职工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请在报名表中“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一栏填写清楚);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认证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6)职业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8)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9)东莞市残联系统2023年下半年自主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信息采集表;
(10)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
4、报名邮箱:
(1)市残联机关:dgsclrsb@163.com
(2)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dgscjrldjyglbgs@163.com
(3)市残疾人康复中心:dgkfzx@dg.gov.cn
(4)市特殊幼儿中心:dgtyzx@126.com
(5)市残疾人托养中心:dgscjrtyzx@163.com
请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邮箱报名,如报名邮件投递到非报考岗位单位邮箱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考生需确保提交报名材料齐全,如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应聘者责任自负,招聘单位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及进入考试环节人员名单、考试事项等将在12月25日至12月29日由招聘单位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告。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考试。
(三)考试
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各环节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2位小数,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成绩不及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携带身份证,凭准考证号参加考试。考试顺序根据现场抽签顺序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进行。其中:
1、行政综合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业务技能等能力。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2、教师类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基本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等。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试讲成绩相同,则以试讲主评委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3、辅助类岗位: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业务技能等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其他类岗位:采取实操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能力。实操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实操成绩相同,则以实操主评委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实操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进行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参加体检。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拟招用人员名单将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查询。
六、联系方式
(1)市残联机关:
咨询电话:0769-23393866;联系人:莫小姐、邓先生
(2)市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22233780;联系人:任先生
(3)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咨询电话:0769-22768778;联系人:尹小姐
(4)市特殊幼儿中心:
咨询电话:0769-23052998;联系人:钟小姐、邓先生
(5)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咨询电话:0769-23322904;联系人:叶小姐、刘先生
附件: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