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22人)
(一)普通类:辅警队员19人(仅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至35周岁,身高1.68米以上。
(二)铁骑类:铁骑队员3人(仅限男性),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28周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具有准驾车型D或E驾驶证。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上无纹身。
(四)共产党员、退伍军人及体育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工作待遇
(一)单位为个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提供住宿。
(三)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
(四)试用期薪酬待遇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绩效、伙食等):铁骑队员不低于12万/年;普通类辅警不低于10万/年。
(五)每月享受不少于4天休假以及劳动法规定的年休假、病假等。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在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东莞市松山湖新城大道33号),咨询电话:0769-22891018。报名提交的资料:
(1)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并填写1份《松山湖公安分局招聘警辅人员报名表》(附件,扫描下方二维码可下载表格),纸质版现场报名时交工作人员,电子版(备注姓名+铁骑队员/普通辅警)发送至松山湖公安分局QQ邮箱:3045317384@qq.com;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同版);
(6)如取得学位或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8)提供个人征信报告1份;
(9)如有其他报名材料请一并提交,包括:退役士兵请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党员请提供党员证明材料1份、如有摩托车驾驶证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后归还本人,复印件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由松山湖公安分局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初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将会电话/短信通知符合资格报考者(如招考单位联系不上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未接到电话/短信通知考试的视为初审没有入围。接到电话/短信通知的报名人员无故未参加相关招聘流程的,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辅警的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1、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体能测试未达标的不能进入笔试和面试阶段。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考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健康标准。
2、笔试。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一般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思想品德、个人修养、公安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松山湖公安分局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松山湖公安分局安排1个月封闭式集训,集训结束后进行德、能、勤、绩、廉和体能技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松山湖公安分局招聘警辅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769-22891018
联系人:杜警官
本通告其他事项解释权
归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