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技师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高明技师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2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授课)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录用后须在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中华技能大奖的人员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选手应聘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学历条件可放宽为本科学历。
7.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专业对口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至2024年1月15日)。
8.具备中职及以上学段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如在报名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须承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职及以上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承诺书见附件1。)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佛山高明技师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2)。职位表的几点说明如下:
1.专业: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设置,考生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社会人员)、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须教务处盖章)和院校认定为专业一致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须提供)等材料。
2.学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
(三)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已经录用或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操作技能考试、面试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以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29日16时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视为报考不成功。报名邮件发送成功后,需致电0757-88231951确认。
(2)邮箱:huangxq@gaoming.gov.cn
(3)材料。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彩色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职位代码(字母为大写A)+姓名”命名,所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4。
2.现场审核。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环湖路12号佛山高明技师学院行政楼(4号楼)。
(3)现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须现场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4)。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操作技能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报考职位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报送的资料负责,因未按公告要求报送资料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2)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现场提交所有证明原件及同比例的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条件不符合要求、证件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3)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与操作技能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环湖路12号佛山高明技师学院。
(3)方式:所有招考岗位考生统一进行笔试,分招聘岗位进行操作技能考试。
2.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操作技能考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根据笔试、操作技能考试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笔试、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符合面试要求的人数不足5人,按符合要求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环湖路12号佛山高明技师学院。
(4)形式:采用授课的形式。
(三)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2.操作技能考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达合格分数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注意事项:
所有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高明区公办教师。
五、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区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七、聘用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活动,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联系电话。
佛山高明技师学院:0757-88686122;
高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0757-88231951。
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