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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10:02:25

2024年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因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需求
 
本次招聘岗位2个,人数2名。具体需求详见《2024年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设置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员为区委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乐于奉献。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6月7日之后出生)。
 
(三)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2024年6月21日。采取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qwdx@shunde.gov.cn。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签名扫描版各一份;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研究生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关资历证明扫描件(如职称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证明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规定提交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后不可变更报考的岗位。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名失败的,应聘人员责任自负。我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进入考试环节。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有关事宜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试卷满分100分,合格60分。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初定时间: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以组织部网站公布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三)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均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核查。经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储备、研究能力、授课技巧、学习和工作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我校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我校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有关事宜将在区委组织部网站统一公布并通过电话告知。
 
八、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咨询:0757-22362505。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党校
 
佛山市顺德区行政学校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