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为确保“佛山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深入推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佛山市“双百工程”督导人员,结合我会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佛山市“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督导人员1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督导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原则上不少于5年。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5.原则上由市督导办公室一名督导负责一个区的工作。佛山市每个镇(街道)设不少于一个社工站。督导人员每月在每个社工站开展督导工作不少于1次,每月在每个社工站累计督导时长不少于16小时。根据督导办公室的需要,督导人员须服从工作调配。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薪酬待遇
督导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年薪约12万元(含五险一金及绩效等)。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佛山社会工作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佛山市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505室,联系人:周小姐,电话:0757-8328061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本人持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如有)、毕业证书、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证件照2张、《佛山市“双百工程”督导办公室招聘督导人员报名表》(附件)、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原件现场核对后交还本人。
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报名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应聘人员请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发到以下邮箱:fsshexie@163.com,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
4.注意事项: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考核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进行考核。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佛山社会工作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全部考试完成后,将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及“佛山社会工作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在同职位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达标的拟聘用人员,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及“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事项说明
报名人员应聘报名、面试所提供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附件:
佛山市社会工作协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