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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佛山市委党校招聘高层次教研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10:33:21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研人员公告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佛山市行政学院、佛山市社会主义学院、佛山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佛山市委市政府培训轮训全市处级及以下党政干部、公务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农村(社区)基层干部的学校,实行一校两制管理(党务行政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事业序列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中共佛山市委党校学科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管理序列的高层次教研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教研岗位(专业技术七级)4名,从事教学、科研、咨政工作。
 
二、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佛山市人才政策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职称、学历学位和年龄要求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
 
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2.各岗位专业要求
 
(1)教研岗位一(招聘名额1名):思想政治教育(A030505)、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A03020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A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A030503);
 
(2)教研岗位二(招聘名额1名):法学(A0301);
 
(3)教研岗位三(招聘名额1名):理论经济学(A0201)、应用经济学(A0202);
 
(4)教研岗位四(招聘名额1名):政治学(A0302)、社会学(A0303)。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9:00时至2023年9月28日17:00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E-mail发送报名材料,邮箱地址为:fsswdxrsb@126.com。
 
3.报名材料(请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3)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注明SCI、EI收录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和论文他引次数)、获奖成果清单等。
 
4.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采取网络方式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5.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考试工作由本校负责组织实施,采取业务考核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形式。
 
根据机构职能性质和工作岗位需要,安排应聘者根据我校确定的某个专题课进行试讲,以测评其教研实际业务水平和能力。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同一岗位应聘者由同一评委组在同一时段采用同一试题开展试讲。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同一职位应聘者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与考察
 
(一)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由我校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结果由我校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所需费用由我校支出。
 
(二)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我校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的,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sswdx.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国家、广东省和佛山市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完成我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教研人员的工作。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十、招聘工作联系、监督方式
 
(一)招聘联系电话:(0757)22329853、22809276
 
联系人:喻老师、王老师
 
(二)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银峰路2号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人事部;邮编:528300。
 
(三)监督投诉电话:(0757)22809290(中共佛山市委党校机关纪委)
 
 
 
中共佛山市委党校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