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黄石街道办事处2024年第一次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黄石街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政府雇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9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2024年第一次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岗位需求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参与“两违”建设等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满18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认同政府雇员身份,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被列入失信个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不接受曾因工作表现或工作失误等被白云区辖内机关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报名。
(八)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1月24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黄石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北路93号202室)。
4.报名所需材料:(1)《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道办事处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须如实填报并粘贴本人近照。如有电子版证件照片可直接彩色打印,无需粘贴);(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党费证或党组织书面证明、C1或C2驾驶证、退伍军人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和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打印,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招聘需求提交报名材料,材料不齐者一律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报名提交的联系电话等必须真实、有效,如因考生提交内容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的人员,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准备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核后退回)。资格审核符合条件后准予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重点考查文字归纳、写作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等)。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4)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于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及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予以递补。
(4)面试以答题和现场交流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则按相同岗位代码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并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y.gov.cn)上公布考生总成绩,考试合格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四)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如不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白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白云区政府雇员相关文件及黄石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工资实行定额包干制,包干经费含“五险一金”单位缴费部分以及绩效奖励。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通知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根据相关规定,被录用人员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天内未能作出回复,则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将依照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用工方式及补录规则
录用人员与用工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结束后,若黄石街道办事处出现同岗位空缺,可在本次招聘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补录。
七、附则
本公告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黄石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36505180(仅限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咨询)
附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黄石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