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广东 > 广州

报名入口

2024年广东广州天河区新塘街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7 10:05:32

天河区新塘街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政策,结合我街实际,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数
 
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二、招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中共党员,且有2年以上的党龄,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基层党建工作;
 
(二)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2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22日之后出生);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政治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
 
3、试用期过后工资待遇参照关于印发《天河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待遇调整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及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者请填写《天河新塘街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非广州户籍人员)、党员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有发表文章或能证明个人相关资格能力的请附上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03168471@qq.com,压缩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以收到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学历、年龄应符合招聘要求,有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17:00止。
 
2、笔试: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招聘岗位实际需求以及考生应聘意向,按不低于2:1的比例统筹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与各岗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与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天河区新塘街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
 
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复印件不予退回。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总分。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自行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6、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离职后出现空缺的,可以自本次拟聘公示结束之日起6个月从相同职位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新塘街党建办(组织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235700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新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