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美术学院前身是中南美术专科学校,是根据国家建设布局,于1953年组建于湖北武汉的专门美术院校,时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等院校相关系科和人员合并而成。首任校长为参加过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著名革命美术家胡一川,首任副校长为著名油画家杨秋人、著名国画家关山月和阳太阳。1958年中南美术专科学校由武汉南迁广州,更名为广州美术学院。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开始招收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学生,2005年获准为国家首批艺术硕士(MFA)培养试点单位,2021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调整增设6个学位授权点,调整后,学校共有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其中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艺术学、设计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美术与书法);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其中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艺术学、设计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个(美术与书法、设计、博物馆、风景园林、教育)。
广州美术学院湾区创新学院(佛山)是由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广州美术学院、禅城区人民政府四方共建校区。学院地处佛山市禅城区,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为核心,重点布局引领艺术与科技融合发展新趋势的学科和专业方向,突出科教融合、产教融合、艺科融合、跨界创新等新时代办学特色,对标国际一流,创新办学机制体制,建设覆盖多专业的工作室集群、研究中心和实验室体系,积极开展重大前沿项目“政产学研用”创新协同,构建多层次、全方位、高质量办学格局,致力于成为新时代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新发展轴心、产业转型升级驱动核心。
现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2024年5月向社会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湾区创新学院(佛山)工程技术人员1人、后勤统筹管理人员1人、安保统筹管理人员1人、信息技术人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按照《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管理、教辅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待遇实行协议年薪制,年薪15万元(税前,含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按广东省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4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广州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gzarts.edu.cn),选择“岗位招聘”后按指引进行报名,应聘者同时提交个人纸质材料,并按附件1《广州美术学院2024年5月公开招聘协议年薪制工作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的联系方式寄达纸质材料,寄出个人纸质材料的日期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戳或寄送回执为准)。
报名成功以提交个人纸质材料成功为准,资格初审以提交个人纸质材料为依据。电子版应聘材料须同时发送至《一览表》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部门+岗位代码+姓名”。个人材料包括:
1.广州美术学院协议年薪制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5.任职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报考F202409、F202410、F202411岗位必须提供);
6.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7.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8.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9.应聘广州美术学院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附件3,需签名)。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左侧装订(请在封面注明:应聘材料:岗位代码、岗位、应聘者姓名)。面试前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复核。
五、考核
1.学校组织审核小组对应聘材料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初试。
2.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试,初试一般采用笔试或面试的形式。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如果进入复试人数未达1:3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复试。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复试一般采用岗位技能考核的形式,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5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每个岗位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最终成绩=初试*50%+复试*50%。
5.学校审批确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专栏(https://zp.gzarts.edu.cn/web/notice/info)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确定。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其中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5.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6.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年龄条件,以报名首日为时间截点,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7日(含)之后出生者,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17日(含)之后出生者。
8.根据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报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广州美术学院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并签名。
十、联系方式
咨询方式:020-39362160
监督投诉方式:020-39325774
附件:
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