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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市越秀区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9 16:24:57

广州市越秀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栏目(网址链接为:http://www.yuexiu.gov.cn/gzyxwj/gkmlpt/index#7611)。
 
(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需求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6.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岗位需求表》规定的条件;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验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3.2024年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卫生健康局局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至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需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时间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至2024年7月7日(星期日)下午18:00止,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确认的操作方式如下: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自行于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9:00之后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已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已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报考者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如果没有学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限2024年毕业生报考岗位必须以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并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但需同时提供第一学位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第二学位证书必须在聘用时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位认证。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或工作年限有要求的,以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工作证明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作年限计算以规培单位签订的规培协议及对应的社保缴纳证明为准。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单位级别等级情况(需明确该级别获得时间)的证明。
 
(7)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条件下经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如延长报名时间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不再取消或调减岗位,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后续公招程序。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免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暂定2024年7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综合成绩。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能力、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等。
 
4.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5.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拟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免笔试,通过线上资格初审即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预计2024年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2024年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则须提供相应证书及鉴定证明替代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及鉴定证明、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公告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课程成绩单及相关资料,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学习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3.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要求应聘者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书。
 
(2)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但不按公告要求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
 
(3)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由我局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预计在2024年8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公布。
 
2.面试形式和主要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相关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及口头表达能力等。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60%计入综合成绩。
 
4.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uexiu.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向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办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由招聘单位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的情况,请按各单位联系电话直接向招聘单位咨询(详见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组织机构”栏目,网址链接为:http://www.yuexiu.gov.cn/gzyxwj/gkmlpt/index#7611)。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3337137。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需求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监督电话(020-83199955)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