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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1:19:14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负责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咨询服务及政务指引,协助开展数字经济研究、编制数字经济工作规划。
 
二、招聘条件
 
(一)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数学、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
 
(二)35周岁及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能胜任相关工作要求,能承受工作压力。
 
三、招聘程序
 
招考流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附上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按要求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同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liangyj@gz.gov.cn报名。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7日。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的,将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胜任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从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本公告由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柯女士,83609945;投诉电话:胡先生,83609941。
 
 
越秀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