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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4:43:44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关于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文秘岗1名
 
(一)负责各种文件的收发工作,及时处理上级文件的签收、传递、催办工作,做好文件的回收、清退、归档工作;
 
(二)负责办公会议及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准备工作;
 
(三)负责业务部门资料的汇总收集,总结材料的撰写工作;
 
(四)做好办公室日常费用报销工作;
 
(五)做好档案收集管理及保密工作;
 
(六)做好日常接待、来信、来访等相关工作;
 
(七)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服从上级领导的其他安排。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中共党员优先;
 
(二)具有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文化程度;
 
(三)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四)有办公室文秘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五)无犯罪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
 
(六)有上进心,能吃苦耐劳,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三、报名
 
(一)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1日(5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三)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05号201房
 
(四)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历和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近期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若有驾驶证(C1)及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也可一并提交。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方可参加考试,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及提供的有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笔试考核相结合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
 
(一)面试考核
 
由面试评委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工作态度、岗位认识、求职动机、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技能、学习能力、实际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成绩合格且按面试成绩前10名确定笔试名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考核
 
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核内容主要与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文书写作等相关。笔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笔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六、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若第一名自动放弃则最高替补到第二名),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请在指定具备健康体检资质的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费。
 
七、考察与聘用
 
(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侧重于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核查是否有犯罪记录、是否有失信记录等。
 
(二)聘用
 
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珠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者,将通知上岗报到,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因此而产生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到第二名。由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聘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即时解聘,能够胜任工作的转入正式聘用阶段。首次聘期1年,合同制管理。
 
八、工资福利待遇
 
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企业职工工资待遇(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标准执行,具体工资面议。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面试、笔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工作的咨询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办公室,咨询电话:020-34204001;联系人:张先生;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供销合作社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