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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越秀区东山街道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4 10:20:09

东山街道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东山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辅助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东山街民政窗口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一)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能胜任岗位要求,承受工作压力;
 
(三)粤语和普通话流利,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四)善于学习和接受新知识,具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9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越秀区东山街道办事处201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越秀区寺贝通津17号)。
 
4.咨询电话:林小姐020-87776425。
 
5.报名要求: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下载填写的《越秀区东山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采取面试方式。将择优确定考试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拟招聘人选需按招聘单位要求到广州市内三甲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转正,按照街道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