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公告
为满足黄埔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结合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黄埔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简称“社会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间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或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此次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701名。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制教职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在黄埔区设置考点,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报名,各招聘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8)仍在合同期内的黄埔区教育系统雇员制教职员。
(9)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时间计算截至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除了以下具体资格条件,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社会人员报考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不要求学位。招聘职位表中有明确学历学位要求的,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2.年龄要求: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报考黄埔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3.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若已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证且所任教学科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可视为专业一致。教师职称证书取得时间的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4.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学科以及对应学段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科学教师、综合实践教师、劳动教育教师、通用技术教师、人工智能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与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对应均可;报考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劳动教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不做要求]。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须在报名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且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不予录用。
5.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具有中小学高级英语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除外,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除外)。暂未取得上述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录用。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8.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9:00起—2024年8月14日17:00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限填报1个具体职位。
3.报名有关要求:
(1)所有应聘材料的电子版按照顺序(文件命名如“1.身份证;2.学历和学位证书”)整理到一个文件夹中,压缩后作为一个附件(附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上传,不要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单个上传。应聘材料应包括:
①身份证;
②所有大学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③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或以上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者托福、雅思成绩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提供);
④5分钟以内个人展示的视频资料。教师岗位视频要求:呈现本人的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教师展示内容为报考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内容自选;音体美教师须在视频中包含展示专业技能的内容。教辅人员的视频内容为自我介绍、内容包括个人学习与生活、工作情况等,呈现本人的语态和语言表达等;
⑤个人简历;
⑥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大学学历阶段的成绩单、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等)。
(2)所有报考者须及时确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是否成功上传,未按要求报名和上传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材料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录用资格。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调整、取消招聘岗位数,经延长报名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综合素质评价
通过线上资格审核后,采取视频展示和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考生上传的视频资料以及报考人员的专业素养、学习成绩、所有荣誉或奖励等个人综合素质情况进行评价。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为:视频展示占60%,素质评价占40%,各招聘岗位按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答辩”形式进行,音体美岗位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教辅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技能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等。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公开招聘人员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录用的雇员制教师合同期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九)工资待遇
执行黄埔区雇员制教职员的薪酬标准。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生,如递补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补录
(一)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或无考生可递补的岗位(截止时间为考试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由区教育局决定是否在本次招聘的同一学科其他岗位之间进行补录。
(二)参加补录的考生须已参加报考岗位的面试,面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补录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三)补录一般通过履历分析、面谈等方式进行。
七、其他事项说明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黄埔区教育局以及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和承办方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招聘的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2024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雇员制教员岗位需求表》。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
监督电话:020-82116635、020-61877389。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