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广州五中教育集团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公告
为发挥人才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集团化办学高质量发展,增强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引进4名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拟引进人员将安排至广州五中教育集团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4月,2022年入选第一批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对象,由广州市第五中学领办,成员学校包括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广州市五中滨江学校、广州市第二十六中学、广州市五中附属初级中学、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附属学校、广州市五中东晓学校、广州市景中实验中学、广州市聚德中学。集团以“多元聚集、抱团发展、融合共生、优质均衡”为办学思路,积极探索“深度融合型”管理模式,着力促进各成员校优势互补、特色发展,不断扩大海珠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范围和影响深度,是海珠区最具规模的教育集团之一。
二、岗位要求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岗位为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承担一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引进人数为4名,其中3名安排至广州五中教育集团领航校广州市第五中学工作,1名安排至广州五中教育集团成员校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突出的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7.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其中,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体条件
1.具备丰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曾担任公办全日制普通中学中层干部2年及以上;
2.具备突出教育教学专业水平,属于以下两类人员之一:
(1)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参加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学教研业务部门主办的教学技能竞赛获得一等奖;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③市级名校长、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或名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④两次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艺术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及以上者;⑤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且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的人员;⑥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且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并作为第一主编出版有影响的著作1部及以上的人员。
(2)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为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在教育领域得到业内普遍认可的优秀人才。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下午5:00。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原件清晰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zshzjyzp@163.com进行报名,包括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使用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须上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评价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
(6)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等。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将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5:30前,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在考核评价前对通过线上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
2.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等将另行通知。
3.凡有关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四)考核评价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考核评价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通知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是否递补,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1.拟引进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工作协议,聘用期间用人单位将对人才实行跟踪考核。
2.人才引进后,根据人才原单位聘用岗位办理聘用,相应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要求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引进人员需服从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统筹至广州市第五中学或广州市海珠外国语实验中学工作的安排。
(四)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918537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