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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10:23:12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残疾人服务)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为辖区内就业年龄段、能适应在康园工疗机构开展的相关活动及训练的智力、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及部分其他类别残疾人开展以下服务:
 
(一)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及护理服务
 
(二)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三)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四)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工疗训练
 
(五)文化娱乐及运动功能训练
 
(六)日间托养
 
(七)推向社会公开就业
 
(八)助残宣传教育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特殊教育工作,愿意履行岗位职责与义务;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和不良记录;
 
(三)身体健康,不限户籍,不限性别;
 
(四)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能够从事康园工疗站岗位工作的相关专业(教育类、社会工作类、康复类、医疗护理类等);
 
(五)具有国、粤语表达和沟通能力,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的文字表达撰写能力;
 
(六)有康园工疗站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专业技术职称(如社工证、心理咨询师证、康复师证等)者优先考虑。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至9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越秀区仁济路回栏新街32号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向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填写《越秀区人民街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情况登记表》,由本人亲临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代报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文字撰写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笔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若所有考生得分均未超过60分,本次考试作废,择期再行安排。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从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通知,入围考生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若所有考生得分均未超过60分,本次考试作废,择期再行安排。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4、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如不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行下一环节体检,因考生体检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2、体检: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考单位根据体检结果评估考生身体是否符合工作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政治审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负责参照进行政治审查,对于政治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工资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符合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按区残联《越秀区康园工疗站工作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人民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晓具体要求和安排,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防护,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4、本公告由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沈先生 咨询电话:020-81873255、83330383
 
 
越秀区人民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