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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指导员通告

发布时间:2024-08-26 11:26:32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关于招聘党建指导员的通告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9号)工作要求,为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全面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现就开展2024年度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3人,职位均为区聘党建工作指导员,不设具体岗位,录用后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分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包含已在库但被录用的考生)。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党的基本知识;
 
(二)具备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三)服从岗位调剂、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四)不限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六)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入库、资格条件初审、查库、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的方法步骤,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一)入库
 
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进入“单位招考”栏,找到《广州市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储备人员资格考试通告》点击进入编外政务辅助、执法辅助岗位报名系统(https://b.pyrc.com.cn/jlbnet/2021bwrk/wsxt/admin_login.asp),进入番禺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储备库报名界面后,点击“报考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后,预约机考时间,预约成功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60分或以上均为合格,考生进入番禺区编外人员储备库,考试成绩不计入面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入库工作,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二)资格条件初审
 
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租赁编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区委组织部将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会获得面试资格。
 
(三)查库
 
本次招考工作查库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区委组织部综合考虑人员素质、工作学习经历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照1:5的比例,对通过资格条件初审且已进入番禺区编外人员储备库的考生择优提出面试对象初步人选,并通知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鉴定证明;
 
②党员身份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③工作一年以上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或一年以上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
 
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一律无效。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名确认。
 
资格复审当天,考生可同步提交一份本人2024年以来主笔撰写、能反映本人真实写作水平的文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信息稿、媒体宣传稿、报刊杂志刊登文章等)。所提交材料仅作参考了解,不得涉及工作秘密或敏感信息。
 
(五)面试
 
1.时间:2024年9月(具体时间待定)。
 
2.地点:具体地点待定。
 
3.本次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4.最终成绩按照个人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并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和聘用
 
区委组织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区委组织部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有关政策标准执行,参照不低于社区居委会副职标准确定。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463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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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