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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校园招聘“优才计划”1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6 10:40:51

2024年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学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我校定于2024年10月在北京公开招聘12名编制内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境外学历须提供权威机构相应翻译件及翻译机构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生,即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025年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所有报考人员如被聘用须承诺在工作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5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2025年毕业生如未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时间: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采取网络方式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宣讲会资格审查的方式。
 
2.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2024年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校园招聘“优才计划”资格审核资料目录》(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5.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网络报名规定时间内参加宣讲会现场报名和宣讲会现场资格审查。
 
6.现场宣讲会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将在部分高校举行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参加现场宣讲会的考生,可以现场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并在宣讲会完成现场资格审查。
 
(1)北京师范大学宣讲会:2024年10月13日09:00-10:00,京师大厦就业中心多功能厅101;
 
(2)资格审查:2024年10月13日14:00-17:00,北京市西郊宾馆(海淀区王庄路18号)
 
(三)准考证打印
 
预计2024年10月14日14: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等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时间:预计在2024年10月15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当通过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心理品质测试
 
入围面试考生需按聘用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参加心理品质测试。
 
时间:具体时间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心理品质测试网址:http://iisworld.cn/gdfz。
 
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聘用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说课/试教)
 
1.时间:预计在2024年10月16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面试(说课/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说课/试教)成绩在本面试时段侯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综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
 
(七)签约
 
签约人员名单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考察按照广东省体检和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者需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导致工作受阻,不能完成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是否递补其他考生由招聘单位决定,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考生须按承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4.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录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说课/试教)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广州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9118009(工作日9:00-11:30,14:30-17:00),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39366042(工作日9:00-11:30,14:3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广州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