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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海珠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6 17:59:46

  2022年07月06日讯: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做好来访接待等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工学类,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5日以后出生)。

  2.熟悉电脑操作,语言沟通能力强。

  3.同等条件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机动车驾驶执照C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先录取。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按要求将相关材料压缩文件包,发至指定邮箱hztyjrsw@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应聘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雇员—姓名,附件:上传以姓名命名的材料压缩。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5天)。以招考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位)证书、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电子版、工作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填写《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4.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将综合考虑疫情防控等各种因素后,再另行通知。现阶段采取线上招聘形式开展,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可开展线下考试时,视报名人数,分场地组织考试。以邮件通知为准,考生接到邮件后需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为不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围绕岗位所需业务知识进行测试。

  2.面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考人数和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如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

  按招聘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须出示粤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提交到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海珠区燕子岗路108号212室,联系电话:020-32641458)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体检

  审查合格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和本单位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措施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二)如疫情防控要求有所调整,考生参加线下笔试及面试的特别提示。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实行进门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于“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现场测温≥37.3度的人员,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仍不正常的考生;

  5.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所有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2641458,监督电话:020-3195285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至6:00。

  本公告由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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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

  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