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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3:38:10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防汛防旱防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是越秀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面向全区公开选调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由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坚持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
 
三、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九级管理岗4名(见附件),主要负责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开展应急值班值守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社会性公益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等。
 
四、选调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满1年的广州市越秀区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岗位需求表职位确定新单位岗位等级。
 
五、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不满3年工作年限除外);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应急管理局”账号,电子文档请注明“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姓名”,报名者需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
 
2.报名材料:《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若报名表彩色打印可免)。
 
3.报名地点:越秀区白云路筑溪西街10号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庄女士,联系电话:83754882。
 
4.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至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的工作日。
 
5.资格审查:由区应急管理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
 
(三)考核
 
1.考核将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区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考官小组由区应急管理局安排。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时间:2023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由区应急管理局按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体检的,则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调的考察对象。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组织考察采取谈话了解情况、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调。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有关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广州市越秀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