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华乐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具备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工作认真刻苦,办公室软件使用熟练;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与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六)具有基层工作经验或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者优先。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49号三荣大厦二楼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83599509)。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至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材料
1.《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综合救助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张贴小一寸证件照);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验视用)和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要求
1.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在职的报考者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否则因未经原单位同意所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四、考试须知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地点和时间将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了解民政相关政策等。
(二)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考生总成绩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考察
由华乐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方式
经考核合格后,由华乐街道办事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www.yuexiu.gov.cn)上公告,公示期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7天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次递补。
(二)工资待遇和福利
按越秀区华乐街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越秀区华乐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599509(梁小姐)
越秀区华乐街道办事处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