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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招聘聘员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1 10:29:33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聘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机关辅助执法类聘员2名,中职教师聘员1名,中职一般教学辅助人员聘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全日制在读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应聘岗位专业条件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2023年12月13日24时前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发送至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
 
(二)报名要求
 
1.将各类证件扫描、粘贴于报名表(附件3)后,用WORD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至岗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附件大小勿超过2M。邮件主题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不按要求报名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及顺序要求如下:
 
①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本表下载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报名表后粘贴以下几项材料,并成一个WORD文档。
 
②大学学历所有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⑤身份证正反面。
 
⑥同报名表相同的电子彩色照片一张。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应聘人员完成报名程序且通过审查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如未达开考比例,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考生各环节考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笔试
 
1.笔试初定在12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或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
 
4.笔试成绩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等于或未达上述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带报名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A4纸规格),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评委组长评分高低确定名次;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面试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和考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考试成绩自综合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根据人员空额情况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工资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工资福利待遇年薪(含五险一金)按照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
 
八、有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无法及时联系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按岗位需求表中相应岗位的咨询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