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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中心(大学城校区)技术团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09:38:16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科技创新中心(大学城校区)技术团队招聘公告

 

千年羊城,白云山麓,珠江之滨,矗立着中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府的翘楚——广州中医药大学。我校是新中国首批创办的4所中医药高等学府之一,于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晋级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单位,现有三元里和大学城两个校区,占地1355亩,建筑面积78万多平方米。有一批以国医大师禤国维、周岱翰为代表的著名专家教授。

 
学校中医学学科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也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6个(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疫病防治与应急管理学),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5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农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
 
拥有中医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中医证候全国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国家医学攻关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10个;拥有“岭南中药资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医药防治肿瘤转化医学研究国际联合实验室”、“广东省方证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中医药科学数据中心”、“粤港澳中医药与免疫疾病研究联合实验室”、“广东省中医急症研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中医针灸重点实验室”、“广东省中医药防治肿瘤转化药学研究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51个。近五年新增纵向科研项目2332项,获得纵向经费10.8亿元,承担国家级项目522项,主持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省部级科技奖励19项。
 
因学校科技创新中心(大学城校区)发展需要,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加入广州中医药大学!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创新中心(大学城校区)技术团队第一批招聘岗位表》(见附件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享受待遇
 
创新性技术带头人:以杏林学者技术人才方式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按照“一人一议”的方式,依据对应职称、业绩等条件进行评定后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安家费,详见学校人事处网站《广州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支撑性人才:以聘用方式招聘各类优秀人才,校内外人员皆可报名。校内人员如被录取,参照在职同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兑现待遇。社会人员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分A/B/C档,年薪分别为人民币40/35/30万元,双方协商确定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待遇配套、服务年限、服务方式等合同条款,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明确双方的权、责、利以及违约责任。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汇总制成电子压缩包,以“科创中心创新性技术带头人或支撑性人才+应聘者姓名”为标题发送邮件至工作邮箱yaohuiwu@gzucm.edu.cn和LZK@gzucm.edu.cn。
 
(二)截止时间:本公告长期有效,若期间岗位招满,将另行公告停止接受报名。第一轮截止时间2024年1月15日。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岗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职称证书扫描件。
 
4.最高学位证书(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扫描件。
 
5.申请表内所填个人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SCI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中文论文需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全文,课题需提供立项文件,成果奖需提供获奖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招聘岗位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社会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有关认证材料。
 
(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2年6月1日至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五)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八)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九)本公告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科技处、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督。
 
五、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LZK@gzucm.edu.cn
 
招聘电话:(020)39358467(曹老师)、(020)39356098(曾老师);
 
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
 
 
 
 
 
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科技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