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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河源市源城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5 14:55:03

河源市源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适应源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充实师资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河源市源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3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河源市源城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年龄条件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6月1日(含)以后;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源城区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考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7月1日至5日9:00至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k.cn/gdhyjszp2024)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需上传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二)现场确认
 
通过系统报名后,考生本人须于2024年7月7日至8日9:00 -12:00,15:00-17:00,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招聘学校确认报名信息。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人见《招聘学校地址及联系人》(附件3)。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17日至18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考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在编人员报考需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考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有伪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报考人员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考核教育基础知识;
 
3.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加分审核
 
按中央和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如“三支一扶”等)的报考者,应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未注明及未按规定上传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若加分后出现分数并列情况,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由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在编人员需提交由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
 
(四)面试
 
1.面试形式为试讲,时长10分钟;
 
2.面试时间、地点、教材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面试原始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如面试原始分数仍然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定期定向服务协议,须在招聘学校服务5年以上。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在同一岗位最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递补人选。递补工作于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八、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九、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源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5.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7.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拨打招聘咨询电话,招聘咨询电话(上班时间):0762-3325219;
 
8.本公告由源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