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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河源江东新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09:49:35

2024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精神,经研究,定于近期公开招聘河源江东新区事业编制教师3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说明:岗位代码请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具备《2024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本科学历层次要求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层次要求18-40周岁(即本科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9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层次报考者为1983年7月30日至2006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hyjdgkzpjs2024)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4年河源江东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hyjdgkzpjs2024)报名,填写报名表,并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初审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系统初审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8月9日上午9:00至8月11日下午5:00,自行登录事业单位招录网(https://www.sydwzk.cn/gdhyjdgkzpjs2024)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考人员需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需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
 
4.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报考者,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证书,勾选“三支一扶”选项为“是”。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11日上午9:00-12:00,携带身份证和“三支一扶”考核证书等证明材料,到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1号楼4楼403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加分。
 
5.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通知公告”版面公布。
 
(二)资格审查
 
1.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未达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A4双面打印),一式2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资格审查期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签写承诺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不予录用。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需交原件)。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日期为本公告发布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
 
(5)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确认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
 
2.面试范围:河源江东新区学校现行使用的高一年级下册教材。同一岗位由1号考生在备课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的一个课时作为该岗位试讲内容(如抽取的内容超过1个课时,则按第1个课时内容进行试讲)。
 
3.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及聘用等有关说明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官网”——“通知公告”版面公示5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需在招聘学校(岗位)服务5年(含)以上,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相关岗位时,试用期满后由学校组织竞聘上岗。如学校暂时不能聘用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待学校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三)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
 
1.咨询及投诉电话: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0762-3133170。
 
2.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九、依次递补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者考生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者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或者考生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同时,递补考生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十、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