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人才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新发展,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合同制人民调解员,2名。
二、薪酬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执行相关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出差,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4、大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2年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职位表》(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违反现有计划生育规定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人民调解员报名+姓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psfzgb@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填写的附件2《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须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及应聘人员页)、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PDF格式。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
五、考试
报考连平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员职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一)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
1.时间:初定2022年8月5日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
(1)准考证将通过邮箱发送给各位考生,由考生自行打印;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4)考试成绩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由连平县司法局与连平县人社局共同划定。
(二)面试:采取组织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适应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根据职位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面试入围人选小于规定人数,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可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评委组长(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审核盖章。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聘人选。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五)办理变更执业机构手续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人员在考前14天内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粤康码为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通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2、未尽事宜,由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4302283(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富民新区富民三路(连平县司法局四楼人事股)
附件:1.2022年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职位表.xlsx
连平县司法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