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初核、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6名编外司法辅助人员,主要从事检察业务辅助等工作,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知识,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文书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保密意识强,吃苦耐劳。
三、招聘性质和待遇
所招聘人员属单位合同制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确定。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法学(B0301)、法律实务类(C0301)。全日制本科不限专业,法学专业优先。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河源户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7年8月1日后出生)。
4.其他事项。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名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我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电话通知或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名者应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提交报名资料;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试人员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
报名人员应诚信参考,一旦发现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2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二楼大堂)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具有基层法律工作经验的须提供社保清单和原单位工作证明,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大1寸红底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附后)。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必须真实,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由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5.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为: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含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常识、时事政治和写作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考试成绩、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及面试公告。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责任感、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6.体检
面试合格,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因身体不合格者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员缺额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7.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通知政审对象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个人征信报告、计生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8.公示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宜聘用情形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1年,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将同时在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官网和微信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川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川县人民检察院0762—6386679。
龙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