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河源市金融工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征信中心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大专以上学历,金融类、文学类专业。
(三)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下午15:00止。
(二)报名方式:为减少人员聚集,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y3300069@126.com。
1.《河源市金融工作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扫描件)、《河源市金融工作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3300069。
四、考试方式
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安排。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
七、招聘工作防疫措施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应当持粤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疫情因素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源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