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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东源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1 11:19:04

广东省东源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的公告 

 

广东省东源县公证处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7年9月以前出生)至63周岁以下(1960年9月以后出生);
 
7.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书,能办理变更执业机构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年薪10万元(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薪按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的约定包含“五险一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年薪按法律法规及劳务合同的约定包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10月9日。
 
2.报名程序:
 
(1)下载附件《广东省东源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员报名表》填写并贴近期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片,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在《报名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一栏的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填写“同意报考,同意变更执业机构。”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正反面)、公证员执业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公证招聘+姓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dysfgg@126.com。
 
3.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由东源县司法局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根据面试名次,按照岗位1:1的名额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根据面试名次,按照岗位1:1的名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按面试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需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对象进行全面、客观、真实的考察。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若考察有不合格的情况,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选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东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执业机构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合同,首签合同期限二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2—8833911(河源市东源县司法局政工室);
 
联系地址:河源市东源大道东源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室;
 
六、本公告由东源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东源县司法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