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府〔2020〕25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接待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普通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相关科室辅助人员(普通类)。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发布招聘公告当日为限);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8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中路20号市接待办二楼综合科。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2-3388927。
四、招聘方式及考试
招聘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经审核确定为面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100分。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市接待办综合科通知应聘者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市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为市财政确定编外人员工资额的80%。
七、其它
未尽事宜,由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