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龙门县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和2024年龙门县军地联席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为做好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面向龙门县现役军人招聘随军家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
(一)招聘对象
面向随军前未领取过一次性自谋职业金且本人自愿的驻龙门县随军家属开展招聘安置。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有关规定和2024年龙门县军地联席会议精神,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为做好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我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拟面向龙门县现役军人招聘随军家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
(一)招聘对象
面向随军前未领取过一次性自谋职业金且本人自愿的驻龙门县随军家属开展招聘安置。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招聘结果报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受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到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4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至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流程:报考对象填写《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两份)。现场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人员现役配偶最后一次任职任免表或任职命令的复印件;②报名人员配偶随军审批报告表或批准随军正式文件的复印件;③结婚证;④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⑤报名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龙门县人武部出具的军人家属身份证明。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龙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会同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报考对象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审查不合格的,由龙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反馈个人。
4.发放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由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发。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将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 笔试
(1)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5月26日,笔试时长初定为90分钟,即上午9:3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方式内容
笔试采取试卷作答、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围绕相关岗位的政策知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根据总体分数另行划定。笔试成绩将在有关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同一岗位考生入围面试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实施
现场面试由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三)体检
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五)公示
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龙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管理权限报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落实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放弃的处理方式
报名后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申请放弃的,报龙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及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作为放弃参加本年度招聘的依据,今后此类考试可正常参加。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回避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或工作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按管理权限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靠不正当手段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定向招聘工作监督、检查。由龙门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负责受理、调查处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接受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在上班时间致电招聘单位咨询。有关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龙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