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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龙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6 10:17:38

龙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我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
 
(一)勤务辅警A岗位:13人,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学历),专业不限;20至30周岁(1994年5月15日后至2004年5月15日前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
 
(二)勤务辅警B岗位:1人,女性,身高158CM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至35周岁(1989年5月15日后至2004年5月15日前出生);矫正视力5.0以上。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6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接受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龙门县公安局具体负责实施。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龙门县迎宾大道666号(龙门县公安局3楼323辅警办),联系电话:0752-7987151。
 
3.报名人员须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专科及以上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的相关证件(如退伍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的公安机关辅警需所在单位辅警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龙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附件1);
 
(6)考生个人承诺书(附件2);
 
通过资格审查、笔试、体测、面试考生,在政审阶段前需提供本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打印)纸质版到县局辅警办。
 
五、资格审查、考试方式和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高、学历等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初步审核合格者,通知进行考试。
 
2.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笔试
 
1.笔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辅警管理办法等,试题全部随机在题库中抽取。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间为70分钟,笔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体能测试。(其中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15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笔试成绩加1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笔试结果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告3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三)体能测试
 
1.笔试合格者进入体测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规定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设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1000米长跑(男)、800米长跑(女)。
 
2.体能测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进入面试:(1)单项成绩O分的;(2)两项成绩不合格的;(3)测试成绩平均分达不到60分的。(体能测试评分标准查看附件3)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人选以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政审将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涉毒等方面进行。
 
(六)录取
 
应聘人员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录取,具体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安机关统筹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六、福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由基本工资、层级工资和补贴组成,基本工资根据不同岗位设定,普通勤务辅警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特警勤务辅警基本工资3500元/月,基本工资含个人部分五险一金,特殊岗位津贴及加班费500元/月。层级工资按《龙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修订)》发放。辅警薪酬待遇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统一购买意外保险,执勤服装由县公安局统一发放。
 
七、培训和管理使用
 
考生通过招录程序后,县公安局根据《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龙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由龙门县公安局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等,新招录辅警经统一培训合格后上岗。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为取得报考资格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门县公安局辅警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2-7987151。
 
 
 
 
龙门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