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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惠州惠来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4 17:18:04

惠来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经惠来县人民政府同意,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惠来县招商引资服务中心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人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7日后出生);博(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7日后出生);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6.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16: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报名系统注册,根据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资料在5份(含)以内的请勿以压缩包形式上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并确认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4年6月27日9:00至7月3日20:00,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将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三)查询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提交资料的,请于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前提交完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7月4日17:00开始至笔试开考前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视同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应对应《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取得省核发的合格证,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报名时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凡未在招聘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五、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7日上午10:00-11:30,地点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苑南路29号),如有更改将另行公告。
 
2.笔试科目:(1)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一);
 
(2)报考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金融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工程造价专业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二)。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本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考生笔试成绩的高低与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分),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公布,应聘人员应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六、现场资格复审
 
被列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3.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应提供);
 
4.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5.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国有企业在岗人员和“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报考,报考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从该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以高分到低分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确定并发布公告后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七、面试
 
1.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岗位采取专业能力面试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稿件播读、模拟主持等方式,测评应聘者的普通话水平、电视上镜的形象气质以及播音主持专业素质。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为12分钟。
 
2.报考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金融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工程造价专业的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评综合通用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长为12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实行现场评分、统分、核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在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时,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其考试综合成绩。
 
八、体检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体检。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十、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惠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在用人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借用、调动。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我县当前所应聘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市县人才政策补贴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人才补贴。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63-6626112(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股)
 
 
惠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