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民政局补充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的公告
我局现向社会补充公开招聘社会救助专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要求
大专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员数量及主要职责
社会救助专职人员1名(服务期为起聘之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主要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直接服务困难群众。
三、薪酬待遇
购买服务的工资待遇参照劳务派遣一线工作人员的待遇月薪2800元(包含个人需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金部分)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安心从事民政工作。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3.大专以上毕业生。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身体状况良好,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无残疾,无刺青纹身。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至招聘程序结束。公告在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博罗县民政局栏目等媒体上公布。
(二)接受报名
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下午5:30截止。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投递:报考人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博罗县宝龙职业培训学校邮箱:blblpxxx@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报考岗位),并致电(0752-6911228)确认。
资格审查时须带上网上投递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对,其中《博罗县民政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
(三)资格审查
1.按公告中设定的招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等,由博罗县宝龙职业培训学校根据报考人所投递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资料进行对比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未能提供完整资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审查、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考虑到疫情,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2)地点:博罗县宝龙职业培训学校(博罗县罗阳街道工业大道506号4楼)。联系电话:0752-6911228,联系人:彭老师。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在博罗县民政局网站下载、填报《博罗县民政局公开招聘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红底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或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民政局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博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博罗县民政局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博罗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由劳务派谴公司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由博罗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