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聚优才——2022年惠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通告
为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要求及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89名,具体招聘岗位职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23日;
7. 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2日-9月23日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 《惠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
2. 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 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及资格审核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会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
(八)递补聘用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四、工资待遇
参照现社区工作站同类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1、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人员要及时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非必要不出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密切关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粤康码”为绿码,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2、不得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考前7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3、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752-7809306。
监督投诉电话:0752-7809305。
附件:1.2022年惠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职数表.xlsx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5日